近期,在白碱滩区援助律师焦志用努力下,成功调处了一件疑难复杂的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李某及李某父母对白碱滩区法律援助中心和焦志用律师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法律援助解民忧,阳光助残暖人心”。
该案原告的监护人李某与被告王某在2008年经司法所调解,协议离婚,离婚后婚生子随母亲李某生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整,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双方经调解离婚后,男方就远走他乡,并再婚育有一子。原告母子二人只能由其外祖父母照顾,艰难度日。8年过去了,原告的外祖父母年纪已高,身体越来越不好。原告也上了小学,开销越来越大。原告母子二人生活困难,被告杳无音信。经求助多部门,最后来到法援中心。白碱滩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规定将此案指派给援疆律师焦志用。
案件中原告家庭的组成人员是老的老、小的小,中年智障残疾。只有原告未成年人的外祖父母,他们能提供些案件线索,不能提供被告必要信息。焦志用律师在结案后,根据原告外祖父母提供的多个不确定案件线索,多次到克拉玛依市走访,社区、派出所、公安分局,向各个单位询问被告信息。最终锁定被告,确定了管辖法院。
案件开庭后,双方在庭上是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男方列举了不支付抚养费的各种理由,工资不高,现任妻子没有工作,又生育一子,上有多病父母,还要月供房贷,实在无力承担抚养费。但真正的主角是被告的现任妻子。几次被赶出法庭,但没有她还真解决不了问题。她被赶出法庭后,被告相似停了电,一言不发。她在庭外杨言,要和被告离婚,要和被告一起消失,别说要抚养费,连人也不让你们找到。法官无奈,又让她进来了。原告的外祖母跪在法庭,痛苦的诉说着生活的艰难。被告的现任妻子也跪在了法庭上说:谁还不会跪吗?
双方互不相让,且被告夫妻对法官已产生对抗态度。庭审被迫暂停。庭下法官和焦志用律师一致认为该案主要工作应放在被告妻子身上。焦律师通过利用已调取的被告单位工资证明等现有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最低标准,向她讲明了该案将依法作出的判决结果,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说服了被告现任妻子。该案最终已调解的方式结案。被告愿意每月支付给原告抚养费700元。当双方握手言和时,法官说:该案不但讲清了法律,更主要的是讲清了做人的道理。
案后焦志用律师说:看到他们含泪的笑脸,回想自己的法援工作,不知有多少案件,我和他们同喜同忧。每当办结老弱病残援助案件,我最大的感觉是无比自豪,感觉自己又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
(白碱滩区残联 吕旭芳、仲伟兵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