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轮台县2016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轮台县残联明确了2016年的补助对象为除了言语和听力之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未列入低保对象的各类贫困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为当年个人应交纳的参合费。
轮台县残联为着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就医难、住院贵”的实际困难,并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从10月份开始安排部署各乡镇残联,对办证残疾人进行逐户调查,并将调查核实、符合补助标准的名单上报审核。通过县残联积极争取,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告解决了900名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农村合作医疗经费10.8万元,让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100%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正让贫困重度残疾人充分享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轮台县残联 阿娜尔古丽、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