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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及地级残联各专门协会负责人履职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来源: 点击数:

(新残组联字[2018]1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各地(州、市)残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落实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新一届专门协会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工作发展,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自治区残联定于11月12日至15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残联各专门协会及地级残联各专门协会负责人履职培训班”,同时对各地(州、市)残联分管专门协会工作的副理事长、组联部负责人进行专门协会业务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月12日至15日(12日报到,15日14时前离会)。

(二)地点:乌鲁木齐市独山子大酒店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700号

酒店前台电话:0991-5199106

二、参训人员

(一)各地(州、市)残联分管专门协会工作的副理事长、组联部负责人各1人。

(二)各地(州、市)残联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全盲、重度肢残人可带1名陪护人员。

(三)自治区残联本级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

(四)授课专家。

三、培训内容

(一)邀请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管理处负责人,就专门协会社团法人登记、社会化工作新方式、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现状、社会工作基本情况等进行授课。

(二)邀请自治区残联组联部、维权部(政研室)、康复部、教就部、宣文部、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新疆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分别就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进行讲解。

(三)邀请相关专业人士、新闻媒体专业人员就公文写作、新闻写作、交往礼仪等内容进行授课。

(四)分享、交流部分地(州、市)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先进经验、有益做法(印发经验交流材料)。

、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

(二)请各地残联于11月2日19:00之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反馈至自治区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并认真核对人员信息,全盲、重度肢残人需要带陪护的请在回执中注明,同时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

(三)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各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培训酒店报道。

(四)参训人员在培训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自治区残联承担,往返交通费由人员派出地残联承担。

(五)各地残联组联部参训人员是本地联络人,负责本地参训人员的组织服务工作,统一填写回执、集体报到和撤离。

(六)由于参训人数较多,请参训人员一定按照要求认真参加相关培训,注意安全;尤其是各地(州、市)残联联络人要切实做好相关协调、安全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哲维

联系电话:15299086926 0991-4836326(兼传真)

电子邮箱:43030412@qq.com

附件:《参训回执》

参训回执.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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